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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Q-CV-PR-001
Q: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必須登記嗎?

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必須登記,離婚才具法律效力。
內文簡介

A: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必須登記;根據民法第一零五十條之規定兩願離婚的基本條件為:
  • 應以書面為之;
  • 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;
  • 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
上述條件若缺少一項,離婚即不具法律效力,婚姻關係將持續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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